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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論辯文的基本法則  (二)
 

 

(二)  歸納法

 

        用歸納方式做論辯文,是先舉出許多現象和事理。然後從這些事理中間,抽出一條普遍的原理來。這與演繹法的思想過程,恰好是相反的。下面是一個歸納的例子:

 

(甲) 孔子死了,孟子死了,韓愈死了,釋迦牟尼死了,蘇格拉底死了,拿破侖死了,孫中山死了,梁啓超死了,李老板死了,劉小姐死了・・・・・・・(實例)

 

(乙) 他們都是人。

(丙) 所以凡是人都要死的。

 

    再詳細一點說,歸納的方式有下列四種程序:(1)提出問題。(2)收集解決問題的材料與事實。(3)建立臆說,和證明臆說。(4)成立結論。 ―  譬如依上面的例子來說,那末第一步便是提出人究竟是否都要死去的呢?第二步就收集許多實事實例 ,死了的人或是永遠不死的人的例子,第三步就從這些例子中間,成立一個臆說,換言之,就是拿這個臆普遍的應用,第四步才得到很正確的結論:凡人都是要死的。」用這種方法做文的 ,也很不少,例如周作人的《人生真義》一文:

 

    人生在世,究竟為的是甚麼?究竟應該怎樣?這兩句話,實在難得回答的很 。我們若是不能回答這兩句話,糊糊塗塗,過了一生,豈不是太無意識嗎?自古以來,說明這個道理的人,也算不少,大概約有數種:第一是宗教家,像那佛教家說:世界本來是幻象 ,人生本來無生;真如本性為無明所述 ,才現出一切生滅幻象;一旦無明滅 ,一切生滅幻象都沒有了,還有甚麼人生呢?又像那耶穌教說:人類本是上帝用土造成的,死後仍舊變為泥土;那生在世上信從上帝的 ,靈魂升天;不信上帝的,便魂歸地獄,永無超生的希望。第二是哲學家,像那孔孟一流人物,專以正心,修身,齊家,治國平天下,做一大道德家,大政治家,為人生最大的目的。又像那老莊的意見 ,以為萬事萬物都應當順應自然;人生知足便可常樂,萬萬不可強求。又像那墨翟主張犧牲目己,利益他人為人生義務。又像那楊朱主張尊重自己的意志,不必對他人講甚麼道德。又像那德國人尼采也是主張尊重個人的意志 ,發揮個人的天才,成功一個大藝術家,大事業家,叫做尋常人以上的超人,才算是人生目的;甚麼仁義道德 ,都是騙人的說話。第三是科學家。科學家是人類也是自然界一種物質,沒有甚麼靈魂;一切苦樂惡,都為物質界自然法則所支配;死後物質分散,另變一種作用 ,沒有連續的記憶和知覺。

   
    這些人所說的道理,各個不同;人生在世,究竟為的甚麼,應該怎樣呢?我想佛教家所說的話,未免太迂闊。個人的生滅,雖然是幻象;世界人生之全體,能說不是真實存在嗎?人生
真如性中何以忽然有無明呢?既然有了無明,眾生的無明,何以忽然都能滅盡呢?無明既然不滅 ,一切生滅現象,何以能免呢?一切生滅現象,既不能免;吾人人生在世便要想想究竟為的甚麼,應該怎檬才是。耶穌所說,更是憑空捏造,不能證實了。上帝能造人類,上帝是何物所造呢?上帝有無 ,既不能證實,那麼耶穌的人生觀,便完全不足信了。孔孟所說的正心,修身,齊家,治國平天下;只算是人生一種行為和事業 ,不能包括人生全體的真義。吾人若是專門犧牲自己,利益他人,乃是為他人而生,不是為自己而生,決非個生存的根本理由;墨子的思想,也未免太偏了。楊朱和尼采的主張,雖然說破了人生的真相;但照此極端做去 ,這組織複雜文明社會,又如何行得過去呢?人生一世,安命知足,事事聽其自然,不去強求,自然是快活得很。但是這種快活的幸福,高等動物反不如下等動物,文明社會反不如野蠻社會 ,我們中國人受了老莊的教訓,所以退化到這等地步。科學家說 人死沒有靈魂,生時一切苦樂善惡,都為物質界自然法則所支配,這幾句話倒難以駁他,但是吾們個人雖是必死的,全民族是不容易容死的了,全民族,全人類所創的文明事業;留在世界上,寫在歷史上,傳到後代;這不是我們死後聯續的記憶和知覺嗎?

 

   照這樣看起來,我們現在時代的人所見人生真義,可以明白了。今略舉如左:

 

   〇 人生於世,個人是生滅無常的,社會是真實存在的。

      〇  社會的文明幸福,是個人造成的,也是個人應該享受的。

      〇  社會是個人集成的,除去個人,便沒有社會;所以個人的意志和快樂,是應該尊重的。
      〇  社會是個人的壽命,社會解散,個人死後便沒有聯續的記憶和知覺;所以社會的組織和秩序,是應該尊重的。
      〇  執行意志,滿足慾望,是個人生存的根本理由,始終不變的。
      〇  一切宗教,法律,道德,政冶,不過是維持社會不得已的方法;就個人所以樂生的原意,可以隨時勢變更的。
      〇  人生幸福,是人生自身出力造成的。就是上帝所賜,也不是聽其自然所能成就的。若是上帝所賜,何以厚於今人而薄於古人?若是聽其自然所能成就,何以世界各民族的幸福不能夠一樣呢?
      〇  個人之在社會,好像細胞之在人身。生滅無常,新陳代謝,本是理所當然,絲毫不足恐怖。
      〇  要享受幸福,莫怕痛苦。現在個人的痛苦,有時可以造成未來個人的幸福。譬如有主義的戰爭所流的血,往往洗去人類或民族的污點。極大的瘟疫,往往促成科學的發達。總而言之!人生在世,究竟為的甚麼?究竟應該怎樣?我敢說道:個人生存的時候,當努力造成幸福,享受幸福;並且留在社會上,後來的個人也能夠享受。遞相授受以至無窮。

 

        這篇文章便是歸納名家的學說,加以批評,然後得到結論:個人生存的時候,當努力造成幸福,享受幸福;並且留在社會上,後來的個人也能夠享受。遞相授受以至無窮。

 

作論辯文的基本法則  (三) 

 

        關於論理學方面, 本書限於篇幅,不能多說,讀者宜另行參考別的書籍,以充實論理學的知識,並多作練習,能將演繹及歸納的法則運用自如(演繹法與歸納法是互相為用)則作者的思想理論可免掉許多錯誤了 。現在我舉一篇用論理學上的法則來評駁他人文章的實例。胡適之的《孫行者與張君勵》:

 

        孫行者站在靈霄殿外,耀武揚威的不服氣 。如來伸出一隻手掌道:你有多大本領 ,能不能跳出我的手心?孫行者大笑道:我的師父曾傳授我七十二般變化 ,還教我觔斗雲,一個觔斗十萬八千里,你有多大手心!他縮小了身子跳上了如來的手掌 ,喊一聲老孫去也!一個觔斗翻出南天門去了。

 

        以後的一段,我不用細說了。孫行者自以為走得很遠了 ,不知道他總跳不出如來的手掌。

 

        我的朋友張君勵近來對於科學家的跋扈很有點生氣 。他一隻手撚着他稀疏的鬍子,一隻手向桌上一拍,說道:賽先生 ,你有多大的手心,你敢用羅輯先生網羅我嗎?老張去也!說着,他一個觔斗就翻出松坡圖書館的大門外去了。

 

        他這一個觔斗,雖沒十萬八千里。卻也夠長了。我在幾千里外等侯他,等了二七一十四天,好容易望着彩雲朶朶,瑞氣千條 ,冉冉而來, ―― 却原來還只是他的半截身子,其餘的部分還沒有翻過來呢。

 

        然而我揪住了這翻過來的一截,仔細一看 ,原來他仍舊不曾跳出賽先生和羅輯先生的手心裡。這話怎講,且聽我道來。

 

        張君勵說:人生者變也 ,活動也,自由也,創造也。・・・・・・・・・試問論理學上之三大公例(曰同一 ,曰矛盾,曰折中)何者能證其合不合乎?論理學上之兩大方法(曰內納,曰外繹)何者能推定一生前後之相生乎?

 

        這是柏格森的高徒的得意腔調 。他還引了許多師叔師伯的話來助他張目。

 

        然而他所指的羅輯先生的五樣法寶 ,我們只消祭起一樣來,已夠打出他的原形來了。我們祭起的法寶,是論理學上的矛盾律。

 

        (矛一) 張君勵說:精神科學中有何種公例 ,可以推算未來之變化,如天文學之於天象,力學之於物體乎?吾敢斷言曰必無而已。
        (盾一) 張君勵又說:
人類目的 ,屢變不已;雖變也,不趨於惡而必趨善。

 

    前面一個字的矛 ,後面一個字的盾,遙遙相對好看煞人 。否認人生觀有公例的張君勵,忽然尋出這一條不趨於惡而必趨於善的大公例來 ,豈非玄之又玄的奇事!他自己不能不下一個解釋,於是他又陷入第二層矛盾。

 

        (矛二) 張君勵說:精神科學之公例,惟限於已過之事,而於未來之事,則不能推算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
精神科學・・・・・・・决不能以已成之例,推算未來也。
        (盾二) 張君勵說:
人類目的,屢變不已。雖變也,不不趨於惡而必趨於善。其所以然之故,至為玄妙,不可測度。然據既往而測將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來,其有持改革之說者。大抵圖所以益世而非所以害世。此可以深信而不疑者也。

 

        請問據既往而測將來是不是以已成之例推算未來?

 

        然而張君勵又說:

 

        (矛三) 人生觀不為論理方法與因果律所支配。
        (盾三) (大前提)
未來之事可以預測者,必為因果律所支配者也。(小前提)人類目的屢變不已;然據既往以測將來,・・・・・・・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可以深信而不疑。

 

        (結論)故張君勵深信而不疑人類目的(人生觀)必為因果律所支配也。 

 

        張君勵翻了二七一十四天的觔斗,原來始終不曾脫離羅輯先生的一件小小法寶 ―― 矛盾律 ―― 的籠罩之下。哈哈!    

 

        不合於論理法則的文章,是很容易被人駁倒的;不通論理法則的作者,他的論辯文是永遠難做得正確的。

 

論辯文的寫法(一)

 

        從前做論辯文 ,只是一個起承轉合的妙法,現在作文可不能專用呆板的間架了。現在通行的論辯文,往往分(1)緒論。(2)本論(或分論)。(3)結論三大部分。但如每一篇文章都照文樣分段,也似乎太單調了。好在做論辯文不比做小說,並不需要離奇複雜,變化莫測的結構,只要作者把所要講的思想材料,組織成適當的條理順序就夠了。所以關於論辯文的結構,我們並沒有多話要說。現在,且提出幾個作論辯文應特別注意之點來談談。

 

        (一) 解釋題目   —  將題目加以解釋,是做論辯文的必要。這就是說在論辯文之前,應先做一番說明的功夫,使讀者明瞭題目之含義。例如做一篇論名教,必須先把」二字解釋清楚,若不將「名教」先加解釋而遽事批評,則讀者也許不知道你所批評的是甚麽東西呢。他如「舊禮教應該提倡呢」,「科學與人生觀」,「哲學與玄學」,「文化運動應注重美育」這一類的題目,包括了專門名詞在裡面,都是應在發揮自己的主張之前,加以清楚的解釋的。此外還有一種包涵了許多意義的題目,如「自由主義的批評」則因為自由主義的意義既有許多,它的種類也紛紛不一,究竟你批評的是那一個意義,那一種類的自由主義,更非加以說明不可。(如各種的自由主義都加以批評。也應分別說明之。)不過論辯文並不是以說明為其目的,所以對於題目的解釋,也不能過於冗長,要簡單而扼要。例如胡適的新思潮的意義,在首段就將新思潮三個字加以最簡要的界說:

 

        近來報紙上發表過幾篇解釋新思潮的文章。我讀了這幾篇文章,覺得他們所舉出的新思潮的性質,或太瑣碎,或太攏統,不能算作新思潮運動的真確解釋,也不能指出新思潮底將來趨勢。・・・・・・・・・據我個人的觀察,新思潮的根本意義只是一種新態度。這種新態度可以叫做評判的態度

 

        解釋題目是必須擺在文章的前面的。但也有一部分的題目,其題義特別淺顯明白,如求學與救國一類的題目,其中求學愛國二義,皆為常人所熟知,就不必加以解釋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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