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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 歸納法
用歸納方式做論辯文,是先舉出許多現象和事理。然後從這些事理中間,抽出一條普遍的原理來。這與演繹法的思想過程,恰好是相反的。下面是一個歸納的例子:
(甲) 孔子死了,孟子死了,韓愈死了,釋迦牟尼死了,蘇格拉底死了,拿破侖死了,孫中山死了,梁啓超死了,李老板死了,劉小姐死了・・・・・・・(實例)
(乙) 他們都是人。
再詳細一點說,歸納的方式有下列四種程序:(1)提出問題。(2)收集解決問題的材料與事實。(3)建立臆說,和證明臆說。(4)成立結論。 ― 譬如依上面的例子來說,那末第一步便是提出「人究竟是否都要死去的呢?」第二步就收集許多實事實例 ,死了的人或是永遠不死的人的例子,第三步就從這些例子中間,成立一個臆說,換言之,就是拿這個臆普遍的應用,第四步才得到很正確的結論:「凡人都是要死的。」用這種方法做文的 ,也很不少,例如周作人的《人生真義》一文:
「人生在世,究竟為的是甚麼?究竟應該怎樣?這兩句話,實在難得回答的很 。我們若是不能回答這兩句話,糊糊塗塗,過了一生,豈不是太無意識嗎?自古以來,說明這個道理的人,也算不少,大概約有數種:第一是宗教家,像那佛教家說:世界本來是幻象 ,人生本來無生;「真如」本性為「無明」所述 ,才現出一切生滅幻象;一旦「無明」滅 ,一切生滅幻象都沒有了,還有甚麼人生呢?又像那耶穌教說:人類本是上帝用土造成的,死後仍舊變為泥土;那生在世上信從上帝的 ,靈魂升天;不信上帝的,便魂歸地獄,永無超生的希望。第二是哲學家,像那孔孟一流人物,專以正心,修身,齊家,治國平天下,做一大道德家,大政治家,為人生最大的目的。又像那老莊的意見 ,以為萬事萬物都應當順應自然;人生知足便可常樂,萬萬不可強求。又像那墨翟主張犧牲目己,利益他人為人生義務。又像那楊朱主張尊重自己的意志,不必對他人講甚麼道德。又像那德國人尼采也是主張尊重個人的意志 ,發揮個人的天才,成功一個大藝術家,大事業家,叫做尋常人以上的「超人」,才算是人生目的;甚麼仁義道德 ,都是騙人的說話。第三是科學家。科學家是人類也是自然界一種物質,沒有甚麼靈魂;一切苦樂惡,都為物質界自然法則所支配;死後物質分散,另變一種作用 ,沒有連續的記憶和知覺。
照這樣看起來,我們現在時代的人所見人生真義,可以明白了。今略舉如左:
〇 人生於世,個人是生滅無常的,社會是真實存在的。 〇 社會的文明幸福,是個人造成的,也是個人應該享受的。
〇 社會是個人集成的,除去個人,便沒有社會;所以個人的意志和快樂,是應該尊重的。 這篇文章便是歸納名家的學說,加以批評,然後得到結論:「個人生存的時候,當努力造成幸福,享受幸福;並且留在社會上,後來的個人也能夠享受。遞相授受以至無窮。」
作論辯文的基本法則 (三)
關於論理學方面, 本書限於篇幅,不能多說,讀者宜另行參考別的書籍,以充實論理學的知識,並多作練習,能將演繹及歸納的法則運用自如(演繹法與歸納法是互相為用)則作者的思想理論可免掉許多錯誤了 。現在我舉一篇用論理學上的法則來評駁他人文章的實例。胡適之的《孫行者與張君勵》:
孫行者站在靈霄殿外,耀武揚威的不服氣 。如來伸出一隻手掌道:「你有多大本領 ,能不能跳出我的手心?」孫行者大笑道:「我的師父曾傳授我七十二般變化 ,還教我觔斗雲,一個觔斗十萬八千里,你有多大手心!」他縮小了身子跳上了如來的手掌 ,喊一聲「老孫去也!」一個觔斗翻出南天門去了。
以後的一段,我不用細說了。孫行者自以為走得很遠了 ,不知道他總跳不出如來的手掌。
我的朋友張君勵近來對於科學家的跋扈很有點生氣 。他一隻手撚着他稀疏的鬍子,一隻手向桌上一拍,說道:「賽先生 ,你有多大的手心,你敢用羅輯先生網羅我嗎?老張去也!」說着,他一個觔斗就翻出松坡圖書館的大門外去了。
他這一個觔斗,雖沒十萬八千里。卻也夠長了。我在幾千里外等侯他,等了二七一十四天,好容易望着彩雲朶朶,瑞氣千條 ,冉冉而來, ―― 却原來還只是他的半截身子,其餘的部分還沒有翻過來呢。
然而我揪住了這翻過來的一截,仔細一看 ,原來他仍舊不曾跳出賽先生和羅輯先生的手心裡。這話怎講,且聽我道來。
張君勵說:「人生者變也 ,活動也,自由也,創造也。・・・・・・・・・試問論理學上之三大公例(曰同一 ,曰矛盾,曰折中)何者能證其合不合乎?論理學上之兩大方法(曰內納,曰外繹)何者能推定一生前後之相生乎?」
這是柏格森的高徒的得意腔調 。他還引了許多師叔師伯的話來助他張目。
然而他所指的羅輯先生的五樣法寶 ,我們只消祭起一樣來,已夠打出他的原形來了。我們祭起的法寶,是論理學上的矛盾律。
(矛一) 張君勵說:「精神科學中有何種公例
,可以推算未來之變化,如天文學之於天象,力學之於物體乎?吾敢斷言曰必無而已。」
前面一個「必」字的矛 ,後面一個「必」字的盾,遙遙相對好看煞人 。否認人生觀有公例的張君勵,忽然尋出這一條「不趨於惡而必趨於善」的大公例來 ,豈非玄之又玄的奇事!他自己不能不下一個解釋,於是他又陷入第二層矛盾。
(矛二) 張君勵說:「精神科學之公例,惟限於已過之事,而於未來之事,則不能推算。」 來,其有持改革之說者。大抵圖所以益世而非所以害世。此可以深信而不疑者也。」
請問「據既往而測將來」是不是「以已成之例推算未來?」
然而張君勵又說:
(矛三)
「人生觀不為論理方法與因果律所支配。」 可以深信而不疑。」
(結論)故張君勵深信而不疑「人類目的」(人生觀)必為因果律所支配也。
張君勵翻了二七一十四天的觔斗,原來始終不曾脫離羅輯先生的一件小小法寶 ―― 矛盾律 ―― 的籠罩之下。哈哈!
不合於論理法則的文章,是很容易被人駁倒的;不通論理法則的作者,他的論辯文是永遠難做得正確的。
論辯文的寫法(一)
從前做論辯文 ,只是一個起承轉合的妙法,現在作文可不能專用呆板的間架了。現在通行的論辯文,往往分(1)緒論。(2)本論(或分論)。(3)結論三大部分。但如每一篇文章都照文樣分段,也似乎太單調了。好在做論辯文不比做小說,並不需要離奇複雜,變化莫測的結構,只要作者把所要講的思想材料,組織成適當的條理順序就夠了。所以關於論辯文的結構,我們並沒有多話要說。現在,且提出幾個作論辯文應特別注意之點來談談。
(一) 解釋題目 — 將題目加以解釋,是做論辯文的必要。這就是說在論辯文之前,應先做一番說明的功夫,使讀者明瞭題目之含義。例如做一篇「論名教」,必須先把「名教」二字解釋清楚,若不將「名教」先加解釋而遽事批評,則讀者也許不知道你所批評的是甚麽東西呢。他如「舊禮教應該提倡呢」,「科學與人生觀」,「哲學與玄學」,「文化運動應注重美育」這一類的題目,包括了專門名詞在裡面,都是應在發揮自己的主張之前,加以清楚的解釋的。此外還有一種包涵了許多意義的題目,如「自由主義的批評」則因為自由主義的意義既有許多,它的種類也紛紛不一,究竟你批評的是那一個意義,那一種類的自由主義,更非加以說明不可。(如各種的自由主義都加以批評。也應分別說明之。)不過論辯文並不是以說明為其目的,所以對於題目的解釋,也不能過於冗長,要簡單而扼要。例如胡適的新思潮的意義,在首段就將新思潮三個字加以最簡要的界說:
近來報紙上發表過幾篇解釋新思潮的文章。我讀了這幾篇文章,覺得他們所舉出的新思潮的性質,或太瑣碎,或太攏統,不能算作新思潮運動的真確解釋,也不能指出新思潮底將來趨勢。・・・・・・・・・據我個人的觀察,新思潮的根本意義只是一種新態度。這種「新態度」可以叫做「評判的態度」。
解釋題目是必須擺在文章的前面的。但也有一部分的題目,其題義特別淺顯明白,如「求學與救國」一類的題目,其中「求學」和「愛國」二義,皆為常人所熟知,就不必加以解釋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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